北江省:实施鼓励发展屋顶太阳能的机制
2024年11月16日 星期六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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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江报网)北江省人民委员会日前举行政府2024年10月22日关于鼓励发展自产自用屋顶太阳能的机制、政策的第135/2024/NĐ-CP号议定普及会议(简称第135号议定)。
潘世俊同志发表指导性讲话。 |
会议倾听电力与可再生能源局、工贸部的报告员介绍第135号议定的部分内容。其中,第135号议定值得注意的内容是鼓励发展自产自用屋顶太阳能的政策,具体为:安装自产自用屋顶太阳能发电的组织、个人在未接入国家电力系统;安装防回流到国家电力系统的设备系统;发展100千瓦以下自产自用屋顶太阳能发电的家庭及个体户的情况下免办电力业务许可证,装机容量不受限制。
发展1000千瓦以上自产自用屋顶太阳能发电并将多余电力出售给国家电力系统的家庭及个体户依法办理电力规划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手续。自产自用屋顶太阳能发电按照现行税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会上,与会代表交流,讨论和解答有关屋顶太阳能投资流程和手续;对屋顶太阳能工程的消防条件;各家企业之间屋顶太阳能电的买卖活动;屋顶太阳能工程更换电力生产设备时废物处理等内容。
北江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潘世俊在会上发表讲话时提供有关屋顶太阳能的信息及其优点、要关注的事项。同时,指导各厅局、行业、地方指引和对登记将多余电力出售给国家电力系统的组织和个人(须按照第135号议定的规定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对象)进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签发手续,确保遵守电力法的规定。北江电力公司主动与各县、县级市、市人民委员会配合,指引和验收获县、县级市、市人民委员会签发建设许可证的家庭户、个人住房、对象的自产自用屋顶太阳能发电安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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